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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晚报 2017-07-29 11:07:38
本报7月27日讯(记者 辛戈)因精神分裂症病情发作,一男子用砖头接连疯狂砸坏4辆汽车的玻璃。今日,记者从古交市检察院获悉,鉴于涉嫌寻衅滋事的男子闫某患有精神疾病,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对闫某进行强制医疗申请。
4月3日上午,在古交市中心医院大院里,30多岁的闫某持砖头接连砸坏了4辆轿车的玻璃,造成1.55万元经济损失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,将闫某控制并带回审查。调查中,民警发现闫某精神不正常。6月下旬,省精神疾病鉴定中心鉴定:闫某患有精神分裂症,无刑事责任能力。同时,闫某存在被害妄想、幻听及读心症,思维荒谬。闫某作案无目的、无动机,作案突然、随意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实施暴力行为,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,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,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,可以予以强制医疗;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,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,移送检察院。据此,公安机关将闫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处理。
古交市检察院审查认为,闫某辨认、控制能力丧失,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,随即,依据法律规定,于7月中旬向古交市法院提出了强制医疗申请。若法院审理认定闫某应当进行强制医疗,将由公安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其采取约束性措施进行强制医疗,直到其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。